2012年3月9日星期五

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函

受文者:全國各縣市劍道團體、本會全體會員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3月7日
發文字號:華劍相字第101017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普通
附件:如附件

 主旨:請共同連署為維護劍道競賽項目列入全民運動會賡續舉辦,並強烈抗議及
反對新修訂之全民運動會舉辦準則,以技術性修改法規方式取消劍道競賽
項目之資格,如說明,敬請 鑒核。
說明:
一、本屆全民運動會舉辦準則修改後,將影響今年全民運動會中劍道項目之比
賽機會。過去劍道是屬於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聯合會(簡稱GAISF,2009年
改名為SportAccord)所承認之競賽種類及項目,而被納入全民運動會舉辦
活動之第一類。但本屆準則經修改後,為競賽總類須屬於上一屆或下一屆
世界運動會舉辦之種類科目及項目方能列入全民運動會競賽項目,而劍道
非屬於世界運動會舉辦之種類,按新修訂之準則劍道競賽將自此於全民運
動會消失,嚴重傷害數萬劍道運動人口之權益,本會謹此表達強烈抗議及
反對如此魯莽之作法。
二、為傳達數萬劍道運動人口之心聲,本會除戮力奔走邀請各界愛好劍道運動
之先進協助尋求補救之策外;本會在此呼籲全國各縣市劍道協會共同參與
連署活動,向政府強烈的要求莫再忽視劍道運動對全民體育活動的默默貢
獻,政府有責任與義務提供各單項運動協會公平之競賽舞臺。如果體育政
策的推展淨從其易而避其難,只挑簡單的、速成的或時下最夯的去做,怎
能積累體育運動百年樹人的根基?故 敦請各界愛好劍道之先進攜手合作將
這項老少咸宜、結合體能與智能的武術運動發揚光大。
三、連署書格式如附件,請於101年3月15日前,送達本會匯整轉送行政院
體育委員會。

正本:全國各縣市劍道團體、本會全體會員
副本:本會幹事部
理事長 吳相羅

附件一:
反對全民運動會舉辦準則取消劍道競賽團體連署書
團 體 名: (簽章)
聯署負責人:
身份證字號:
單位/職級:
地 址:
E-mail:
團體負責人電話:
其它聯絡電話:

附件二:
反對全民運動會舉辦準則取消劍道競賽個人連署書
姓 名: (簽章)
所屬單位:
身份證字號:
單位/職級:
地 址:
Email:
行動電話:
其它聯絡電話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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