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宗 旨:為推廣本市劍道運動及提升生活品質,鍛鍊強健體魄,提倡有益身心之休閒活動。
二、指導單位:臺北市體育局
三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
四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劍道協會
五、時 間:101年12月08日(禮拜六)上午九時起
六、地 點:臺北體育館4樓(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0號4樓)
七、參加資格:凡設籍臺北市或熱愛劍道學校、團體,按第八條規定均可組隊參加。
八、比賽組別:
(一)社會團體男子甲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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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不限地區,限50歲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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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人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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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社會團體男子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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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不限地區,不限年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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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人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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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社會團體女子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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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不限地區,不限年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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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人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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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學生團體男子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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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不限地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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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人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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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高中團體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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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限臺北市學生,可混合組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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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人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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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國中團體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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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限臺北市學生,可混合組隊) (五人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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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國小高年級團體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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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限臺北市學生,可混合組隊) (五人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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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國小低年級團體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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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限臺北市學生,可混合組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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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人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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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比賽辨法:
(一)視比賽隊伍多寡,採淘汰或循環賽(大會當天公佈)。
(二)比賽時間當天公佈,勝負三次賽。
(三)每隊勝負相同時,以勝負支數判定之,相同時以代表戰計時勝負一次。
(四)循環賽時,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,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,如三隊以上相等時,以該循環全賽
程勝負人數之商數大者為勝。仍相同,以該全賽程勝負次數之商數大者為勝;又相等時,由該相關
隊代表作計時勝負三次之循環賽至分勝負為止,(惟代表戰之勝負人數不列入計算) 。
(五)團體賽每人只能報名一個組別及隊伍,否則取消資格。
(六)每組未達五隊,將與他組合併比賽。
(七)學生需帶學生證,未攜帶證件者,如經抗議,不得出場比賽。
(八)國小組:國小5、6年級為高年級組;1~4年級為低年級組。
(九)七人組:每隊七人,正選五人後補二人;五人組:每隊五人,正選三人後補二人
十、比賽裁判規則:採用國際劍道聯盟最新比賽規則。
十一、報名辦法:
(一)報名費:團體賽七人組每隊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整,五人組每隊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整。
(內含保險費、選手便當)
(二)時 間:即日起至11月23日 。(但須截止日前收到為準)
(三)地 點:學校團體報名單須蓋學校印信,報名單請寄:
臺北市體育總會劍道協會收
地址:10062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110-6號3樓
電話:(02)2392-8857傳真:(02)2392-8983。
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site/taipeikendoworld/
十二、抽 籤:101年11月24日(禮拜六)下午一時整於本會,未到者主辦單位代抽,不得異議。
十三、獎 勵:取前四名,頒發獎盃、獎狀、獎品予以鼓勵。
十四、申訴和抗議:
(一)以裁判之判決為終絕不得抗議。
(二)抗議時由教練或領隊以書面及繳交貳千元為保證金,抗議不成保證金沒收,充作活動基金。
十五、其他有關事項:
(一)請採用大會報名表。
(二)比賽當天各隊選手早上八時開始辦理報到。
(三)請各隊穿著劍道服裝並配帶名牌,準時參加開、閉幕典禮。
(四)報名費請用郵政匯票隨報名表寄送臺北市體育會劍道委員。領隊、教練為本會委員或幹事部者,可
現場繳費。報名後未到須補繳報名費,拒繳之隊伍及選手,本會將取消以後比賽資格。
(五)比賽時請各隊教練另提出場序名單,未提出場序名單者以報名單順序為準。
(六)需停車者,請於報名單內註明車號以便作業。
停車地點:金融天下大樓地下停車場(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65號)
十六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應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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